为贯彻落实“身心健康青海省·蓝盾保驾护航”系列产品行動20205号行動规定,前不久,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举行“西宁市地域医疗广告集中整治情况报告及集中化提醒谈话会”。各私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及广告宣 ......
为贯彻落实“身心健康青海省·蓝盾保驾护航”系列产品行動20205号行動规定,前不久,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举行“西宁市地域医疗广告集中整治情况报告及集中化提醒谈话会”。各私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及广告宣传企划部责任人64人报名参加,省卫生计生委综合性监督站有关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此次提醒谈话包含四个层面內容:一是西宁市卫生监督所通告西宁市医疗广告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二是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通告我省医疗广告集中整治第一、二环节工作情况;三是西宁市地域违反规定公布医疗广告的4家医疗机构意味着做整改承诺讲话;四是省卫生计生委综合性监督站详细介绍医疗广告层面的要求和规定。
大会上,各医疗机构依据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签署《医疗机构自行限期撤销违法医疗广告承诺书》。卫生管理机构规定其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八准”和“八不准”严苛公布医疗广告,并于8月31号以前自主整顿结束。
下一步,各个卫生监管执法部门将严苛依照蓝盾5号行动方案规定,增加医疗广告监管稽查幅度,标准医疗广告公布个人行为。(青海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 撰稿)